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苏地2023-WG-8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3-WG-8号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智山慧水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智山慧水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3-WG-8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高新区昌普路南、规划吴越路西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58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776.8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6米,最大层数为17层,最大高度约55米,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518.4万元 2.3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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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方案报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下室方案设计及优化、地下室施工图设计、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外立面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钢结构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市政雨污水专项设计、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标识标牌(含人防标识标牌)及交通划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信报箱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变电所设计、BIM设计、绿建申报及评定、市政路灯并网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电梯设计、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当有效标投标4~6家时(含4家、6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3家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投标大于6家时(不含6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5家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投标不超过3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认中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7日00:00至2023年04月24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