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浦口区绿化废弃物专项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3-03
项目业主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3年浦口区绿化废弃物专项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20203

项目名称:2023年浦口区绿化废弃物专项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25万元

最高限价:55.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绿化废弃物分流处理,不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专业化、资源化处理,并配有规范化运输车辆及处理设施。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

方式: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13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14时0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公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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