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1-18
项目业主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1033195452@q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yf-g2023-0003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94万元;

最高限价:68.9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逻、区域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包含:巡逻、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等专业保安服务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见面开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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