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桥梁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8-25
项目业主
南京市溧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桥梁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06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秦淮河(溧水石臼湖-江宁彭福段)航道桥梁养护项目

2、项目编号:stzc-2022-008

3、预算金额:约人民币85.00万元整

4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溧水区共涉及毛家村桥、周前村桥、马塘坝桥(塘西铺桥)、老明公路桥、黄罐窑桥、彭村桥、张家桥、魏家村桥、溧石线桥、上方桥、史家庄桥(施家庄桥)、潘村桥、闷水桥、圩东桥14座桥梁及其接线。

工作内容:拟对上述14座桥梁及其接线进行巡查和日常维护。工作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的保洁、路肩边坡清理、路肩打草,桥梁护栏的清理,泄水伸缩缝的保洁,沿线安全设施的更换维修维护、冬季除雪保通等。

养护期:1年保养类无缺陷责任期,小修单价类维修缺陷责任期1年。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性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专职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磋商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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