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2年5月-2022年7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2年5月-2022年7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备注:供应商如不能提供第(5)、(6)、(7)三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范围内含有造价咨询服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任意一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9月01日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方式:自行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