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磋商公告(二次)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启隆镇区域规划环评编制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采购人及代理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地址: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玲燕电话:0513-83870381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545454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83721688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启东市启隆镇区域规划环评编制项目(二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技术服务或环境保护与技术咨询等相关内容;(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3)必须提供足够保证本服务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项目组人员不少于4人。(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禁止情形: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