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创新港大楼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7-04
项目业主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创新港大楼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1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师范大学创新港大楼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社会发[2022]453批准建设,招标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6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项目投资匡算3352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7622.6万元,教学科研等仪器设备投资59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南京师范大学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开项表及物料表)、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设计各阶段的报建报批报审工作以及现场设计服务等。

2.4设计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40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5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9.62万元其中方案设计112.41万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337.21万元,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21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审办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采用定量评审方式,确定5名定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前5名定标候选人;如投标人不足5名,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5名的,则第5名并列单位均入围。定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1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40%,45%,50%,55%,60%; 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0.1分,每低1%0.2分,保留两位小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10分。

10

2

 

 

设计方案

60分)

(1)设计方案概念风格明确,建筑风格融洽,体现项目总体定位与品质。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10

(2)设计方案满足实际需要,功能齐全,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合理,项目建筑与周边建筑协调,布局合理符合地理位置及用地现状。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10

(3)设计方案的效果图整体效果,完整性和合理性情况。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10

(4)室内空间合理,功能紧凑,流线设计思路合理,满足专业性、功能性需求。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10

(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10

(6)造价估算及造价控制措施,项目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5

(7)后续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且对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5

3

团队人员配备

25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得1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年限≥10年的,得2分;注册年限<10年的,不得分。 ③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

5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注册年限≥10年的,得3分;5≤注册年限<10年的,得1分,注册执业年限

5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注册年限≥10年的,得3分;5≤注册年限<10年的,得1分,注册年限<5年,不得分;上述得分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

5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 的得2分。上述得分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分。

3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的得2分。上述得分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

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得2分。上述得分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分。

3

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 以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网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

1

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各设计专业人员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仅为团队人员岗位名称。高级职称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含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团队人员配置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注册年限以注册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4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住宅房地产类项目除外),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

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竞争性判断条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参加定标候选人不少于三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分项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2家时,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含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设计方案答辩)。

定标阶段(定性):直接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投标计分方法: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打分,最优的N分(N=5),其次N-1分,依次类推(排名第5名以后的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直接票决确定排名。中标候选人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定标委员会票决结果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如定标候选人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定标因素(按以下定标因素综合考虑,并在定标报告中体现投票选择意见):

①投标报价

②设计方案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

④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⑤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

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考察情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01室

联系人:束工

电话:025-832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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