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2022年星甸街道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4-08
项目业主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浦口区2022年星甸街道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20楼南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419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4071.2项目名称:浦口区2022年星甸街道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检测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32.65万元1.5最高限价:32.65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1.6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土建工程实体、设备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测等属于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7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门核发的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类、金属机构、机械电气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4.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2.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3.1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b20楼南楼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盖章版磋商文件:(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3文件制作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4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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