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扬中市城区道路维护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2022年扬中市城区道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编号:jszc-321182-dcgl-g2022-00032、项目名称:2022年扬中市城区道路维护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共两个标段,700万元/标段5、招标控制价:a标段:56647.63元,b标段:56647.63元6、采购需求:项目位于扬中市,进行2022年城区道路维护工程建设,道路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对桥梁及市政设施进行维护,工程标段划分暂定a标段包括扬子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新民路以东,扬中大道以西;b标段包括扬子路以南,滨江大道以北,新民路以东,扬中大道以西。施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少量调整,具体施工地段以采购商工作量交界单为准。7、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承诺函第8条);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2021年8月-2022年1月)的社保证明);(4)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三、其他要求:1、本工程最终结算单价不以中标价为准,按项目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的下浮幅度同比例下浮,最终单项结算单价=招标控制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价=最终单项结算单价*实际工程量。2、市政维护项目的特殊性,扬中市以外的企业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在扬中设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办公地点,如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未能完成分公司的设立,则视为放弃该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与该公司签定合并重新选定中标人。3、本次施工招标共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先评审a标段,后评审b标段,如果投标人在a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b标段评审的评分,若已为a标段中标候选人则不作为b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中标顺序,每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三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的为标段中标候选单位。四、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1.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1.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人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54346018@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8796073643注:1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如汇款至我公司账户上需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长江支行账号:11040487092001370741.3、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4、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14:30(北京时间)。六、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收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风险地区投标人应尽量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不接受到付件)。(1)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3月14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2)邮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1邮寄提交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接收人:刘静3联系方式:187960736434邮寄提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还需将“非现场方式”投标申请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寄出,申请表格式随招标文件同时上传,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下载填写。5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八、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勘察:(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2)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招标文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