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1-12-06
项目业主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招标代理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云谷科技园四栋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zc-20211203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5.812万元最高限价:95.812万元(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工程费用暂按4621.5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采购需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即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合同履行期限:7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2)总监资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邮寄方式,供应商递交相关资料无误后,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邮寄方式发出。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标书费汇款凭证、供应商资料领取一览表(只需word版本),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401037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