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
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81876166。
(2)登录获取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陆”―“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打印供应商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质疑时,供应商投标确认函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3)供应商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客服qq);13914088964(业务咨询)。
(4)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信息的方式:
供应商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若有询问,可按网上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未及时关注或获取信息而导致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现场递交文件
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