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中共邳州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邳公采(2020)018】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0-06-18


受中共邳州市委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共邳州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中共邳州市委党校


2.地址:邳州市辽河东路11


3.联系电话:0516-68913005


4.联系人:沈爱和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


3.联系电话:0516-86622519


4.联系人:孙继成


三、项目编号:邳公采(2020)018


四、采购项目


1.名称:中共邳州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简要规格描述:包括校内水电、消防、锅炉、空调等维护维修、绿化养护、室内外保洁、安保及学员公寓整体运营等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580000.00元的投标报价(此报价为最高限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2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619日8:30至2020623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公司注册编号,公司地址、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授权人电子邮箱、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


以上各项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zscgzx@163.com,按要求报名的材料齐全、准确无误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谈判文件免费,报名成功后见本公告后附件,自行下载。


3、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4、报名联系人:杨洪伟联系电话:0516-86622719


十、开标有关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76日北京时间14:00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076日北京时间14:30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76日北京时间14:30


响应文件接收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相关文件密封送达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请于20207614:30前通过投标人账户电子转账汇入如下账户(注: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必须相一致,并注明所交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和时间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账号::
803030501421006731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有关本次招标(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中共邳州市委党校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中共邳州市委党校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邳州市委党校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中共邳州市委党校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中共邳州市委党校


联系电话:0516-68913005


通讯地址:邳州市辽河东路11


十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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