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TJ101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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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无锡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2-04
项目业主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项目名称)TJ101标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通江大道快速化一期(瞻江立交-望江立交)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0]2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通江大道(瞻江立交-望江立交) 
    工程规模:本工项目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瞻江立交,北至沪宁高速无锡出入口,全长约3.7km,道路红线宽度50m,为城市快速路。同时本项目需要对锡宁路进行改造,其改造长度约2.2km,道路红线宽度40m,为城市主干线。项目总投资约42.5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8.2870亿元。 
    工期:193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000.0 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桥涵、隧道、管线、交通设施、照明、交通智能化、绿化、环保等其他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方案设计、必要的工可勘察)、初步设计(含初勘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详勘)以及为取得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等相关工作;还包括道路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周边道路交通导改施工图设计、文明施工围挡方案设计和围挡标准图(含在施工图设计费用中),但不包括招标基准日之后,根据新的①法律②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③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新增的各项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必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7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完成过一条2.5km及以上城市快速路设计项目。[注:业绩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当投标人在业绩中为联合体成员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的以联合体协议为准;若联合体协议未明确分工的,投标人应为当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为城市快速路信息的,需提供相应的批复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0年10月份2020年1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方委派;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分计算。投标人企业信用考核分按现行《无锡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执行。(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4日 17:00 时至2021年02月09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5日 930 分,地点为http://58.215.18.247:58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邮编:214031 邮编: 
联系人:单工 联系人:裴雪英、张芳 
电话:0510-82710679 电话:0510-85116338 
传真: 传真:0510-8511633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135287766@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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