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港口岸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2-sfcx20fsc2722.项目名称:深圳海港口岸海关查验配套服务(第三次)3.年度预计金额:人民币6350万元整4.最高限价:无5.采购需求:标段号采购品名年度预计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 | | | | | 第一标段盐田港口岸35,000,000.001项 | | | | | 第二标段蛇口口岸(蛇口)4,500,000.001项 | | | | | 第三标段蛇口口岸(赤湾)1,500,000.001项 | | | | | 第四标段蛇口口岸(妈港)1,500,000.001项 | | | | | 第五标段蛇口口岸(海关查验中心)20,000,000.001项 | | | | | 第六标段大铲湾口岸1,000,000.001项 | |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标段)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3.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邮寄费“到付”。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传真前款有关资料、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三方诚信招标网”下载。4.售价:人民币60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月2月2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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