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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180289-02F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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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盘城2号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核[2018]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勘察 |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面积13.2万㎡,拟建总建筑面积36.8万㎡。 |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331.2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85000.00万元) |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
勘察范围包括:根据设计院提出的勘探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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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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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勘察服务期:4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 4.2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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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勘察费在164 万元及以上的勘察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核查) (5)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承诺(符合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4月- 2018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书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供评委核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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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 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82分: 最高限价为273.405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95%。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6.2企业业绩2分: 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勘察费在164万元及以上的勘察项目,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核查)。 6.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他4分: 6.3.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3.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每个人得1分,最多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人的0.5分,最多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4勘察纲要12分: 6.4.1勘探点平面布置、勘探孔深度、取土和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测量、室内土、水试验项目样数等是否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4.2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措施是否完善、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4.3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机械配备、后勤保障等是否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勘察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方案得分仍一致,则由评委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了原件未提供复印件的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等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6、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7、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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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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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29日17时19分到 2018年11月5日17时19分为止 |
9. 其他 |
| 9.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9.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件贰份(U盘或者光盘); 9.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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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一路北园大厦12楼 |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史工 |
电 话:02558641272 | 电 话:15190480605 |
传 真:无 | 传 真:02586433596 |
电子邮件:无 | 电子邮件:1021891777@qq.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
账 号: |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