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卜花屯民宿项目(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卜花屯民宿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已由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卜花屯民宿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资〔2019〕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崇左市江州区象郡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江州区政府性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卜花屯。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面积4800㎡(折合7.2亩),项目建设有多功能餐厅、民宿、游泳池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建设规模约为1775.0㎡,其中主体建筑面积1579.0㎡(含多功能餐厅、民宿用房),游泳池建设面积196㎡。主体建筑的建设包含土建、装修装饰工程、软装等,其他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硬质铺装、绿化、停车位、室处给排水、电气管线、大门及围墙等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83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约为2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 6 月。
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卜花屯民宿项目(一期)总承包(EPC)的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
(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的施工图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
(3)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含运输、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等)。
(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报建、(报监)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19年9月12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7日17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月 8 日09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状态并完成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崇左市江州区招标投标站
监督部门电话:0771-782129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左市江州区象郡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23号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邮 编:532600 邮 编:532200
联系人:黄工 联 系 人: 凌工
电 话:0771- 7883593 电 话:0771-7926999
招标人:崇左市江州区象郡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