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X【20190906】-0235
三、采购预算:40万元
四、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分别为:东丰县2019年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建设项目;2019年东丰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东丰县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3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其中,综合乙级应通过2017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资质评审,具有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
5.4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5.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和无行贿信息的截图;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其中,综合乙级应通过2017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资质评审,具有交通安全设施检测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红色鲜章的复印件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领取谈判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谈判文件应当于2019年9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送达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定于2019年9月20日14:00时,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844771911
采购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联系人:王文东
联系电话:0437—65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