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21-48号(塘坊二期C地块)定销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2021-48号(塘坊二期C地块)定销房项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徐审批复【202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茂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州市2021-48号(塘坊二期C地块)定销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电梯设备的设计、五方对讲和监控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2工程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商聚路东,黄河路南。
2.3要求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完毕。
2.4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2.5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电梯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其中:(1)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及《电梯检验合格证》等相应的文件证明。(2)电梯的主要性能指标指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感和快速性、停站准确性、振动、噪音及电磁干扰、节能和装璜等。
3.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 2 亿元人民币(含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大于 600 万元人民币(含 600 万元),须有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品牌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 2 亿元人民币(含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当投标申请人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投标申请人电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C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 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3.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 投标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及标准参照或相当于:康力、西继迅达、广日、巨人通力、西奥等品牌。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2032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投标报价 45分
(二)技术响应: 30分
(三)售后服务 10分
(四)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五)投标人业绩 5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