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212812109180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桃李园项目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同意桃李园项目核准的批复(兴行审核发[202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凤城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桃李园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五里东路南侧、张北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住宅84181平方米,商业用房3240平方米。另建设地下面积35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方案规委会上会通过、规划文本盖章后付至合同总价的25%,所有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办结施工许可证后15天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施工单位进场后,每年年底前付合同总价的10%直至付至合同总价的90%截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若工程竣工日期提前而每年年底年度付款尚未结清,则剩余每年年底年度付款与竣工验收合格后尾款合并处理,一并结清。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9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0523-86898618。 4.0 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3388219。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9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凤城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牟保如 电 话:0523-86363901 代理机构: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39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倩 电 话:18351014281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桃李园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