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郢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9-16
项目业主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号: APK210350-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侯郢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1】1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7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汤泉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管用房、配电房、垃圾站、门卫、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37428.21平方米(约合56.1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2万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8万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28.2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7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包含并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三板及构件深化、智能化、人防、消防、景观、公共部位装修、园区道路、幕墙设计、室外管综、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亮化、绿建、基坑支护、边坡支护、标识标牌标线设计、车库分区划线等及其他需深化设计内容。并需要取得绿色建筑二星标识牌。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19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228.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满分8分)
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9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9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面积及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4.1项目理解: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与周边地块整体形态考虑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4.2规划及单体设计:方案设计符合任务书要求,对总平面布局、附属用房配置、单体户型设计、立面造型、地下汽车库设计等综合评价。等级分:(优:12;良:10.8;中:9.6;差:8.4;无:0)
6.4.3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构思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评比。本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满足三板设计要求。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4.4绿色建筑设计:绿色方案策划、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及申报星级策略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5室外管网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室外管线路径设计。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5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5.1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3进度保证措施:提出了的设计进度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4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5.5后续服务:承诺后期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6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0分)
6.6.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6.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6.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5分)
6.6.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6.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6.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6.7造价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5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6.8景观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2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5分)
6.7其他因素(满分4分)
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获得省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项一等奖及以上(含国家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项)得4分;获得省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项二等奖得3分;获得省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项三等奖得2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扫描件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4)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6)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16日16时54分到 2021年9月24日16时5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8.6、投标人必须将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3月至2021年08月)投标人为所有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9号)
8.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4楼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80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吴玉凤
        电       话:025-58181399 电       话:025-84293531-811;15996388316
        传       真: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815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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