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地区: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9-16
项目业主
龙江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HXQSG202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龙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齐农建办发【2021】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龙江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龙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2.2建设地点:龙江县景星镇二龙山村、北沟村、敖宝村

2.3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共212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建设内容:喷灌井64眼(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5815643.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齐农建组发【2020】3号关于取消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资格的通知,其中被通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不允许兼中,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1年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长青家园D区15号楼)开标室。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建议使用新点造价软件黑龙江版进行投标清单的编制与生成。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点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663378808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招投标监督

监督部门: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朱先生

 话:0452-513997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魏先生

话:0452-5823527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锦江阁二期19-1-201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452-2821332

电子邮箱:1298414438@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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