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黎里国际生态文旅示范项目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E3205840327001195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黎里国际生态文旅示范项目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0]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监理(设计、道路、路灯、景观绿化、标识、标线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业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 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共408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给排水工程)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
3.8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4)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项目)代建公司的管理。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 年6月18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 211.143.240.34:7090/wjhy/)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2 日13 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1.143.240.34:7090/wjhy/)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汾湖高新区
邮 编:
联 系 人: 顾竹友
电 话: 6361619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李明
电 话: 63405566
传 真: 6340556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 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