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三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202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祥苑(一期)经济适用房项目三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大道南侧、荆山南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4692套,项目总计容面积约423219.18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面积约379248.25平方米,沿街商业计容面积约35050.93平方米,公共活动中心计容面积约12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计容面积约1800平方米,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计容面积约2400平方米,文化服务中心计容面积约1200平方米,对外公厕计容面积约32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计容面积约2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2.1.3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本公告为三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一、二、三标段顺序依次评审,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参与后一标段评标、定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2.1.4合同估算价:约 70962.32 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830 日历天。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80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含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6年5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5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5 月 25 日至2021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1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开标方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地 址:徐州软件园C11-1011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蒋百麒/温乔乔
电 话:0516-83255536 电 话:0516-83999712/856994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
2021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