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火车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风貌区保护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口火车站站区及英式仓库区地块)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4-30
项目业主
南京浦口火车站历史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号: AJB210030-03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浦口火车站历史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火车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风貌区保护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口火车站站区及英式仓库区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1]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浦口火车站地块北至大马路,南至横一路(规划),西至横江大道(规划),东至临江路。英式仓库地块北至临江路,西至滨江路,东至长江。
        2.1.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空调系统)等,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程二次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图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内容和范围:浦口火车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风貌区保护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口火车站站区及英式仓库区地块) 启动区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程二次设计)、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程施工(包含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空调系统)等)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栋一单元402 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8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6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7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有被红黄牌警示情形的,且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9)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编入资格审查资料文件。
        (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
        评分细则
        6.1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71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满分20分)
        6.2.1设计说明(满分5分)
        (1)设计说明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满分10分)
        (1)本项目建筑室内装饰设计深度与理解。(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2)结合本项目功能要求,对建筑空间布局人流动线的设计与优化。(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本项目设计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机电整合的重点和难点的阐述。(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2.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如何运用BIM技术做好设计支持。(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满分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2)对工业化装配式技术、材料的理解与运用。(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6.2.5设计深度(满分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除外):
        投标人具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1)装饰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3)造价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
        投标人具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可兼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社保机构出具(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不得分。
        6.5工程业绩(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本打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业绩可兼得。)注:①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②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③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评分备注:
        1.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设计方案不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 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 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 本项目采用二阶段评标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开启“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
        (1)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文件”。
        ①根据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设计文件”部分评审。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②根据评标办法中“设计文件”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文件进行评审。
        ③在“设计文件”评审达到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9名的,则所有并列第9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④第一阶段“设计文件”的得分不再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2)第二阶段: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后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 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6.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业绩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也相同时,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如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优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7日18时00分到 2021年5月13日18时00分为止。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7日17时34分到 2021年5月13日17时34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4、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5、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本次招标不接受为本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参与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浦口火车站历史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联系人:毛庆国
        电话:025-56675843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东北路5号8栋一单元402
        联系人:张云凯
        电话:025-83379433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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