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智谷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4-30
项目业主
南京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
江苏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号: AJB190231-06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龙华智谷(南区)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核[2019]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拟建设科研设计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占地约40.4亩,容积率2.5,控高60米。该项目以及配建地下车库、相关配套设施等,包括桩基及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外幕墙、暖通、消防、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约10.93万㎡(其中,地上面积约6.72万㎡,地下面积约4.21万㎡),本项目基坑开挖面积超过50%,基坑深度10.5m,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项目。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本工程单桩最大加载为5000KN。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000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龙华智谷(南区)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10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27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57分)
6.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55.8876万元(桩基检测最高限价为98.2876万元,基坑监测最高限价139.6万元,沉降观测最高限价为8万元,其余为暂列金),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获奖(2分)
企业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勘察类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多认定2个奖项。(时间以证书上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每个奖项的得分按最高分计取,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取,满分2分。)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15分)
6.3.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基坑监测培训合格上岗证的得1分,同时具备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6.3.2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检测人员(地基基础工程类)岗位合格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3.3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基坑监测培训合格上岗证或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基坑监测培训合格上岗证或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3.4基坑监测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5基坑监测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6沉降观测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7沉降观测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企业业绩(4分)
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10万元及以上的基坑监测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金额均以合同签订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检测纲要(暗标)(22分)
6.5.1拟投入设备齐全、合理、有针对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2拟投入人员职责合理、分工明确,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3工期计划科学明确、有针对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 0分)
6.5.4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5技术服务措施和工地安全保障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6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分析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7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满分2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8有完整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9桩基检测方案完整、合理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10基坑监测方案完整、合理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11沉降观测方案完整、合理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企业信誉、项目组人员及资历、类似工程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检测纲要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检测纲要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3)本项目检测纲要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项目组人员均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6日17时16分到 2021年5月12日17时1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上包含静载、成孔质量检测、低应变法等),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上包含静载、成孔质量检测、低应变法等),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上包含静载、成孔质量检测、低应变法等),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1月-2021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均需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请注意: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上述所有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若非联合体单位参入本项目投标,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的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附属单位证明材料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8.11、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工业大学 代理机构:江苏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熊工 联  系  人:崔梦楠
        电       话:025-58536585 电       话:187518072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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