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SNX-NL-J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2022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 中共睢宁县委、睢宁县人民政府以 睢发〔2021〕4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睢宁县交通运输局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厅补助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对应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5亿元。具体为农村公路道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路面改善工程、跨等级航道桥梁改造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施工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监理标段,即SNX-NL-JL标段段,范围包括上述农村公路道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路面改善工程、跨等级航道桥梁改造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
2.3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为4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20个月(对应施工工期为2021年5月1日-2022年12月30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4 监理机构设置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注: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监理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1.3 信誉要求
(1)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时间)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3.1.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
(2)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18年1月1日至今(交/竣工时间),至少担任过一任监理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大于50周岁(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
注: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负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关于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厅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睢宁县八一路25号
联 系 人:李菊
电 话:0516-8038651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
联 系 人:张由
电 话:0516-67899995
传 真:0516-67899995
电 子 邮 件:149340096@qq.com
8.其他
8.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3月5日,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