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火车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风貌区保护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口火车站站区及英式仓库区地块)

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绿化
发布时间
2021-03-05
项目业主
南京浦口火车站历史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浦口火车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风貌区保护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口火车站站区及英式仓库区地块)启动区建筑修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1]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启动区建筑修缮施工         2.2 工程地点:浦口火车站地块北至大马路,南至横一路(规划),西至横江大道(规划),东至临江路。英式仓库地块北至临江路,西至滨江路,东至长江。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砖木结构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古建筑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浦口火车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风貌区保护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浦口火车站站区及英式仓库区地块)启动区建筑修缮工程包含津浦路1-1号、津浦路3号、津浦路5号、津浦路12号、大马路15号、津浦路南0~5楼、编号1-1建筑、编号1-2建筑、编号1-3建筑、编号1、2、3、5号建筑的建筑加固及修缮工程;其中津浦路1-1号、津浦路3号、津浦路5号、津浦路12号、大马路15号、津浦路南0~5楼(津浦路别墅群)为江北新区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25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文物保护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属于文物保护建筑的提供当地政府部门或文物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证明材料金额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属于文物保护建筑的提供当地政府部门或文物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为准)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5日14时44分到 2021年3月12日14时4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6、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通过省级文物局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由于该项目是文保项目,无须提供建造师证书。投标申请人将证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会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如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予以明确答复),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浦口火车站历史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地       址:南京市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栋一单元402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浩长江 联  系  人:张云凯         电       话:025-56675849 电       话:025-833794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jnzzb@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25358109681000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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