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泰长江大桥岸坡防护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CT-ZX-CP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常泰长江大桥岸坡防护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CT-ZX-CP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常泰长江大桥位于泰州大桥与江阴大桥之间,分别距离泰州大桥约28.5km,距离江阴大桥约30.2km。
常泰长江大桥集成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城际铁路“三位一体”合并过江,采用上下层布置,上层桥面布置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下层桥面上游侧布置两线城际铁路,下游侧布置4车道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的如常高速,在泰兴侧接宁通高速,起点位置设置在泰兴东互通与广陵枢纽之间,常州侧接入江宜高速,终点位置设置在安家互通处。铁路为《江苏省“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与《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中的泰常城际铁路。普通公路过江就近接入周边路网,服务于泰兴市、常州市的短途过江交通。
(2)招标内容及计划服务期
常泰长江大桥岸坡防护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CT-ZX-CP2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1)录安洲岸坡防护二期工程(3标)施工期第三方监测;
2)常泰长江大桥南岸德胜河口下游段岸坡防护工程施工期第三方监测;
3)常泰长江大桥北岸泰兴五圩港段岸坡防护工程施工期第三方监测;
4)上述监测内容的分析研究工作,并形成监测研究成果。
服务时间:录安洲岸坡防护二期工程(3标)监测服务时间:2021年2月-2021年6月;德胜河口下游段岸坡防护工程监测服务时间:2021年2月-2021年5月;泰兴五圩港段岸坡防护工程监测服务时间:2023年2月-2023年5月。具体服务时间随常泰长江大桥的实施进度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企业条件:
业绩条件:投标人应完成过水下地形测量工作。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条件:在水下地形测量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4.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 月7日18:00至2021年2月22日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汇款交费事宜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本公告下侧下载“投标交款要求”。
(4)完成报名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4:00时;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4:3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的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二○二一年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