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地块A栋商务办公楼续建和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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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无锡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11-30
项目业主
无锡新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号地块A栋商务办公楼续建和修缮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04-13号地块A栋商务办公楼续建和修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新花都置业有限公司XDG-2004-13号地块A栋商务办公楼续建和修缮项目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0]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新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东侧、中南西路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对XDG-2004-13号地块A栋商务办公楼进行续建和修缮,涉及改造建筑面积2965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615m2,地下建筑面积5043m2。     工期:1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6500.0 万元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最终经招标人确认。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2017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总承包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改造或改建(含改扩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改造或改建(含改扩建)设计业绩。(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改造或改建(含改扩建)施工业绩的施工项目经理。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④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得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与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3)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6)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 17:00 时至2020年12月07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1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新花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曹工 联系人:陆工、胡工 
电话:0510-85022767 电话:1392139702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457884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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