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0-11-30
项目业主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0]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1.2 建设规模: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拟对新吴区内2处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提升改造。本标段主要包括无锡硕放收费站、无锡新区(新鸿路)收费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重要路口改造、移除过密植被、地形整理、景观工程等。 2.1.3 合同估算价:174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21年01月29日 2.1.5 其他: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二标段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评标时间先后为准。投标人若已在某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其余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16:00 时至2020年12月07日 17:3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30日
自2018/11/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11/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8/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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