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项目

地区:江苏 无锡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10-16
项目业主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社会发[20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兴市东氿大道南延段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2181平方米,其中:宿舍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17531平方米;学生食堂地上两层,地上建筑面积:3852平方米;食堂地下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地下建筑面积79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2.4 项目主体施工工期:约320日历日。

2.5监理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2.73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4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自2017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完成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人民币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住宅、厂房项目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如下内容: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本次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监理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报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由招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0-78.5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工程师职称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

注:投标文件中除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质证书外,必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

0-6

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

工民建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同一人技术职称不重复得分)。

0-2

电气类(强、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电气类(强、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所学专业为电气类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同一人技术职称不重复得分)。

0-2

暖通、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暖通、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所学专业为暖通、给排水工程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同一人技术职称不重复得分)。

0-2

建筑装饰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建筑装饰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所学专业为建筑装饰(或装璜、室内设计、装饰专业)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上述得分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同一人技术职称不重复得分)。

0-2

工程造价人员2名

 

工程造价人员2 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1 名),得1分/人,满分2分。

(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网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

0-2

安全工程师1名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1名,得1分,否则不得分。

0-1

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监理完成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人民币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住宅、厂房项目除外),得4.5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工程建筑面积、工程总投资以合同内容为准)。

0-4.5

(1)评分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 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监理人员(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省网系统诚信库中录入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中标公示前,将对中标第一候选人的监理机构人员所有资料进行核查,如有不实,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依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

(4)评标办法涉及的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省网系统诚信库中录入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6)评标委员会案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26日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进行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大学地质实验楼4楼419室

联 系 人:王婧、于磊     电    话:025-85600798 、025-866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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