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路(G312~惠洲大道)改造工程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兴路(G312~惠洲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行审投【2020】38号、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兴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惠交计【2020】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XXL-GZ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兴路(G312~惠洲大道)改造工程:本段实施的新兴路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设计起点位于 G312,桩号为 K0+000.000,向东延伸,与人民路、公园路、农贸路、文体路、钱沈路相交后终于惠洲大道,终点桩号为 K2+276.886,路线全长 2.277km。本次实施范围为:K0+023.567~K2+257.959,实施长度为 2.234km。其中 G312~人民路、戴杭路~锦绣桥段为大修段,公园路~戴杭路段为挖除新建段,锦绣桥~惠洲大道段为拼宽段。 本项目沿线涉及 2 处现状保留河道,分别为钢管厂河及张三坝河,现状分别以 1-15m 拱桥及 1-8m 箱涵跨越。其中 1-15m 拱桥检测评定为 3 类桥,与水利部门沟通后,本次改造拆除老桥后新建 1-10m 预应力简支板梁桥,梁底标高不低于吴淞 4.9m;1-8m 箱涵现状使用状况良好,本次保留利用。全线雨污水管保留利用,部分雨水口修复;局部路段架空电力入地处理。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XL-GZ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相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
投标人自 2017年 10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90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 5 中的交/竣工日期等信息为准)。
3.1.3其他条件: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③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3.2.1资质条件:
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若有)、项目总工均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2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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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其它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的视同已递交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且以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获取。具体预约流程为:
(1)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进行申请预约。
(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企业、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5)本次招标项目预约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7:00时至2020年9月30日17:0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处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为做好疫情防控,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人参加本项目开标会,且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投标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注意事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应提交书面文件,并将电子文档同时发至381995429@qq.com。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 26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五开标室。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人民币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窗体顶端
8.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唯一证明依据,招标人将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信用评价以省厅公示信息为准。
为做好疫情防控,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人参加本项目开标会,且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注意事项》。
窗体底端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无锡惠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人:赵阳、谢莲
电 话:13400012412
E-mail:3819954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