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湖名城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0-09-24
项目业主
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景湖名城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景湖名城项目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睢行审投资2020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湖名城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天虹大道西、汉韵路北、创发路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建筑物面积222333.1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66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本项目总工期930天,其中设计120天,施工8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202011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32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68日。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

2.2.1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报批审批工作。

2.2.2采购部分包括:建筑安装及运营设备采购(含电梯)。

2.2.3施工部分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配套道路、围墙、雨污水管网、绿化、景观、强弱电、消防、智能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壹级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除外。

3.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如为联合体按如下提供:

3.3.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3.3.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 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81311315 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由联合体中的设计企业提供)。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4.1投标人自 2013 09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3 09 01 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

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设计合同,则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该合同备案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上述所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9 25  17  00 分至2020   11  3  09  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13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cet.com/xzwebnew/zbcadzjms/)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睢宁县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 0516-67012705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韵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

县环宇西路58

地 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286B3

 

联 系 人:

顾芳

联 系 人:

徐楚

 

电 话:

0516-80388851

电 话:

15365818518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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