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如城街道禧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如城街道禧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城管(物招)备字〔202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中皋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如城街道禧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央大道与宣化南路交汇处(GJ2013-177#545454地块)。
2.2 工程规模:占地总面积63034?,总建筑面积190689.39?,其中地上总计容面积144435.77?(住宅142135.95?,文体活动设施400.25?,社区养老用房372.9?,社区管理用房311.69?,配电房及开闭所716.84?,社区卫生服务站200.15?,物业用房803.37?,垃圾收集站80.96?,公厕82.07?,尾气井24.5?,消控室48.56?,门卫及快递50.63?,架空层1549.01?)。
2.3 招标范围:如皋如城街道禧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1)对业主入住登记建档、建立服务系统和服务网络;宣传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宣传维护物业完好使用的具体要求;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管理及维修养护(在保修期内,部分维修应由中标单位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维修),包括楼盖、屋顶、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连廊、门厅、电梯间、楼梯扶手等;
(3)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门卫、消防设施、电梯、机电设备、智能化设施设备、道路、公共照明、公益性文体设施、安全设施、管道、水泵及设备、地面车位、景观及专项委托等;
(4)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7)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8)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治安保卫及日常巡查服务;
(9)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
(10)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服务,将装饰装修物业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做好装饰装修管理,保护业主的房屋安全;
(11)配合完成街道办、居委会布置的社区相关工作;
(12)根据业主需要与约定,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等,并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特约有偿服务费等;
(13)《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
(14)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2.4 服务期:一年。
2.5 合同估算价:约358万元;
2.6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7 其它:服务要求: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中标人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皋政办发〔2010〕132号)五级服务等级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自 2016年 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1.5.5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4.2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材料”进行通过性评审。
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报名开始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可能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需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公告内容仅供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示申请人自负。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元(资格预审时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5.3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提出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网上提出;
提出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09:00时前;
获取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网上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9月18日15:00时后;
特别提醒: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3、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5、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1、资格预审文件及原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9时00分。注:资格预审文件为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原件为现场递交。地址: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集中递交窗口。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必须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会员系统进行递交。申请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7.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7.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提供的资料 |
1 |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委托代理人 (2)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
3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有物业管理资格。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4 |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内容 齐全,真实有效。 |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国家贰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有关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所报项目负责人)未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达现场;
2)未按本公告第5.2条交纳报名费的。
7.3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⑴违反本公告3.3.2-3.3.5条的。
⑵项目负责人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资格审查表格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的书;
⑹授权委托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
(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8)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资格审查表格上传资格审查数据资料的;
(9)投标人提交的网上电子标书无法读取导入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原件资料的。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40分,物业管理方案30分,资信得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审(40分):
评标基准价 C=A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
计算方法: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3分,偏离不足1%,用插入法计算。
物业管理方案(30分):项目调研、服务定位(0-3分):具有较为完善项目调研,合理的服务定位,依据技术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较好的得2分<F≤3分,一般的得1分<F≤2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服务处组织机构设置(0-3分):组织机构设置须合理、科学、可行,依据技术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较好的得2分<F≤3分,一般的得1分<F≤2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0-4分):人员配备合理,有完善的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较好的得3分<F≤4分,一般的得2分<F≤3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管理制度健全(0-4分):公众制度、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整;评审时依据技术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较好的得3分<F≤4分,一般的得2分<F≤3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应急预案设置(0-4分):根据投标人应急预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较好的得3分<F≤4分,一般的得2分<F≤3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日常物业管理(0-4分):综合比较下列日常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方案;
(2)室内装饰装修的服务方案;
(3)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5)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
(6)绿化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6项管理内容的优劣酌情打分,较好的得3分<F≤4分,一般的得2分<F≤3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或缺项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0-3分):根据房屋各部分的使用年限和公共设施、设备使用年限,提出对房屋各部分的定期维护和日常维修计划、方案、标准的实施效果,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酌情打分,较好的得2分<F≤3分,一般的得1分<F≤2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建议稿(0-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临时管理规约建议稿的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较好的得2分<F≤3分,一般的得1分<F≤2分,差的得0分<F≤1分,没有的该项不得分。(F为投标人得分范围)
本项目拟投入的办公、保洁、秩序维护、绿化等设备和工具一览表(0-2分):投标人拥有专业设备精良、齐全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资信得分(30分):投标文件制作(2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15分):
1、近三年获得过“中国物业企业综合实力”前10名的得5分。须提供国家级物业服务研究机构(类似亿翰智库嘉和家业物业服务研究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和网上查询截图,荣誉证书原件备查。
2、投标人近三年在管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原件,协会不在其列)。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备查。
企业业绩(15分):1、投标人提供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75万(不含75万)?以上的,得15分;2、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65万(不含65万)?至75万(含75万)?之间的,得13分;3、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55万(不含55万)?至65万(含65万)?之间的,得11分;4、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45万(不含45万)?至55万(含55万)?之间的,得9分;5、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35万(不含35万)?至45万(含45万)?之间的,得7分;6、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25万(不含25万)?至35万(含35万)?之间的,得5分;7、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不含45万)?至25万(含25万)?之间的,得3分;8、在管单个住宅项目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及以下的,得1分。本项仅计最高项得分,不累计或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上述业绩评审时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出服务项目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建筑面积证明原件;中标后招标单位将实地核查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情况,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付款方式物业合同签订,物业单位入驻后(一个月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收取全部物业费用。10.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中皋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
联系人 : | 联系人:朱轶群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18262505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