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
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贾经发复【2020】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贾汪区高新区南部,毗邻徐州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0000平方米,其中研发楼等配套公建工程约38000平方米,地上约32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约180000平方米,包含机加工厂房约70000平方米、先进电子类标准厂房约92000平方米、动力中心及辅助用房约18000平方米。
2.1.3工程估算价:工程总投资约约7700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约300万元。
2.1.4设计工期: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修改完善方案设计,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提供后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包含方案优化、报审资料);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等);施工图审查配合(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消防设计报审等);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 壹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60220188000154681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9月7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9月7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住建局大厦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李修利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0516-68976727 电 话: 0516-85610680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