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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同江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函〔2021〕47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Z10904GC00180054,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江市乐业镇盛昌村、向阳镇燎原村;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55万亩,其中旱田2.1万亩,水田0.45万亩;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5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总工期190日历天;
2.4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第三标段:排水沟清淤7.68km,水建筑物8座,机耕路(砂石路)6.9km,晒场4250平方米,晒场排水沟75m;地点:平山村,友谊村。
2.5招标控制价:5141103.4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近3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管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行贿受贿、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1年04月21日00时00分至2021年04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05月21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同江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同江市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454-292522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51-8871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