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城北医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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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泰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电梯
发布时间
2023-05-10
项目业主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
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靖江市城北医院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城北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招标代理为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城北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靖江市,北起纬二路,南至空调暖通交易中心,东接城北园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西邻新建路。2.2工程规模:新建城北医院55699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04平方米,包括二级综合医院24145平方米,养老护理中心14955 平方米,行政办公3549平方米,垃圾房、门卫、连廊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95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11955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685平方米,作为战时甲类核6级常6级医疗救护站),污水处理池240平方米。本项目病床床位250张,疗养床位300张。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03001001靖江市城北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靖江市城北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需求范围765.48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排产款,同时中标单位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电梯设备发货前支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结束后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验取得电梯合格证付至合同总价的90%;项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验电梯合格证一年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明;

3.3.2本工程推荐品牌:①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Schindler)②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TKE)③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HITACHI)④通力电梯有限公司(KONE)⑤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SMEC,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招标人书面同意书”的扫描件,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必须具有:

具有市场监督总局[2019第3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级别B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在有效期且未换许可证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证》C级资质及以上)

3.3.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

①具有市场监督总局[2019第3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级别B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 及以上(在有效期且未换许可证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证》C级资质及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无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投标时需明确承诺由相应安装资格的制造商负责安装(含修理)和保养。

②所代理(经销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③所代理(经销商)品牌制造商具有市场监督总局[2019第3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级别B级[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在有效期且未换许可证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资质及以上);

注:①制造商与销售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②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3.3.5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所投型号电梯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含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12时00分至2023年05月15日17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09时00分6.评标方法6.1是否评定分离:;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姜八公路9号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47720421@QQ.COM
联系人:尹东强联系人:王月
电话:0523-84873003电话:18260666828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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