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S20230400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已由无锡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宜兴开发区(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地东至学府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河道,北至腾飞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购土地约357亩,新建生产调度楼、生产厂房、动力厂房等建筑面积121127平方米,配套建设纯水系统、特气系统等公用厂务动力系统,以及厂区道路、厂区管网、围墙、大门及门卫、绿化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宜兴)建设项目土建、消防、绿化景观、精装修及一般机电施工阶段(包括调试和验收)及保修阶段结算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临建、道路、绿化、建筑物、构筑物、钢结构、非标设备制作安装、设备安装、各类管线、电气仪表安装、通风空调安装、消防报警系统、防腐保温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大土建包的监理工作。)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无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满足最低配备标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4 月 27 日至2023年 5 月2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 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 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 4 月 27 日至2023年 5 月 8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1幢301室
邮 编:214200
联系人:滕工
电 话:185073361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五楼招标办
邮 编:214000
联系人:宋工、程工
电 话:15961701243
2023年 4 月 27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