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95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1〕0008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中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南京至连云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拟扩建工程起自连云港(宁海枢纽),顺接长深高速鲁苏界至连云港段,止于淮安(王兴枢纽),顺接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和京沪高速公路,并便捷连接连云港新机场和淮安涟水机场以及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出海港口连云港港,同时通过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构成南京至淮安、连云港等苏北城市的最便捷运输通道,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
现有长深高速连云港(宁海枢纽)至淮安(王兴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2000年年底由原宁连一级路改建而成,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扩建工程拟沿旧路扩建,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接已建的长深高速连云港过境段和连霍高速连云港过境段,经灌云、灌南、涟水,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接正在扩建的京沪高速淮安至江都段和拟改扩建的长深高速王兴至淮安西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原位改扩建现有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涟水北互通1处。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除宁海枢纽互通区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路基拓宽至34.5米外,其余路段扩建至八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米,局部压缩硬路肩。新沂河特大桥段约3.2公里新建的分离式路基和桥梁宽度采用2×13.25米,现有路基和桥梁维持原宽24.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桥涵维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挂车-120),拼宽利用的桥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满足公路-I 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满足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共1个标段,即LHK-STBCJC-1标段。
(1)服务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包含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季度报告;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资料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2)服务周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后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应根据工程进展和发包人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业绩条件: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说明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邮编:210001
电话:025-68023684
联系人:袁炜、肖朦朦
工作QQ:275633825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20:00至2023年5月5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5月19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〇二三年四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