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项目起自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无锡北枢纽,接已建的锡宜高速公路,向东经无锡惠山新城、锡北、东港和羊尖,跨越望虞河后,向东南经苏州辛庄和阳澄湖西,止于与苏台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湘城西枢纽,路线全长50.040公里,其中无锡段31.765公里,苏州段18.275公里。
本项目全线共设置7个房建站区,其中服务区1处(东港服务区双侧,含加油站)、匝道收费站6处(无锡北枢纽、斗山互通、安镇北互通、羊尖东互通、张桥互通、辛庄互通)。排障驻点1 处与无锡北枢纽匝道收费站合建,桥隧监控通信站1 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与斗山互通匝道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1 处与安镇北互通匝道收费站合建,排障大队1 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1处与羊尖东互通匝道收费站合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XTC-ZX-FJ1标段。
(1)负责房建用地范围内所有设施及收费大棚的详勘、定测、方案设计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咨询服务,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咨询服务及施工建设期间咨询服务。
(2)服务周期:2023年12月,与施工图设计同步提交咨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单个合同标段)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 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单个合同标段)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或建筑工程专业负责人)。
(3)其他要求
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主要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勘察等分项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本专业勘察设计(或清单预算造价编制)工作;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有志大厦507室
电话:025-52772820 17368681987
联系人:苏红 周晓卫
工作QQ:363542689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同批招标的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XTC-SJ-FJ1、XTC-SJ-FJ2、XTC-SJ-FJ3标段和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项目XTC-ZX-FJ1标段共计4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终最多允许中1个标。
9.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17:00至2023年4月24日 17: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9.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63542689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9.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9.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1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升级,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9.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