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4-13
项目业主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麒麟科技创新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G地块项目G3、G4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麒委发字[2021]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93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G4地块装修设计 2.2 工程地点:北至天麒路、南至天旺路、西至运粮河东路、东至开城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G4地块为公共建筑,G4地块公共部位及派出所室内装修设计,建筑面积约为44385㎡,单体最大建筑面积 25185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3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800.00 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主要包括G4地块公共部位及派出所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计算书、物料表等)、各阶段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及行业的审查、配合前期设计工作的各专业设计,能够合理衔接前期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设备运行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05 09:1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4月13日17时7分到 2023年4月20日17时7分 为止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紫麟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天骄路100号江苏南京侨梦苑A栋9楼201室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4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孔德俊 电 话:18652820995 电 话:18651676869 传 真:/ 传 真:8332758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6d518279-04b8-4ef8-99a5-694bce940942&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226.086万元。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设计构思得分(满分30分) (1)设计方案总体构思及创意设计清晰,理念新颖,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2)对项目背景历史、自然条件、现状条件、空间环境有充分的认知。(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平面布局合理,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 (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4)方案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要素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5)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具有实际解决方案。(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3项目解读得分(满分20分) (1)针对如何保证设计质量的措施及考核机制明确、管理得力。(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2)详细阐述设计中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3)阐述设计中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 (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4)针对招标人总投资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阐述如何做好限额设计管控。(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5)材料选用的合理性(符合消防、环保等方面要求)。(等级分:优:2;良:1.5;中:1;差:0.5;无:0) (6)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等级分:优:2;良:1.5;中:1;差:0.5;无:0) 6.4项目组人员(满分26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 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室内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业绩(满分12分): 6.5.1企业业绩(满分6分)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6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的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6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6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绩(厂房、仓储除外)的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6奖项(满分2分): 6.6.1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装饰装修设计奖项的得1分/个;省级装饰装修设计奖项的得0.5分/个;市级装饰装修设计奖项的得0.2分/个。(限评2个获奖奖项,以最高的获奖计分。提供获奖证书,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时间以发证之日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根据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投标人需提供所有项目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 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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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讯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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