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已由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靖行审备[2022]5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福港路西侧,疏港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特大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22210130001-BD-001 | 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高端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施工 | 30000.00 | 27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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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且备案后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和暂估价)的10%,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等额。预付款的扣回从第一次工程进度付款时开始起扣,共分四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金额的25%,预付款全部扣回后退还预付款保函。工程进度款: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每个月度已完工程量的20%计付。中标人在施工期间须按月申报已完工程量清单且相关手续须完善,每个月度末后7日内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清单至甲方,甲方根据监理单位出具的相关意见支付工程进度款的20%(含人工费),同时扣回25%预付款金额,直至扣完预付款。如当月完成工程量未达到扣回预付款金额时,结转下月结算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或审计结算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合同价或审计结算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内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内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年 11月-2023 年 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投标人自 2019年 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记载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合同价不低于16000万元(含)以上工业建筑的业绩【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第3.2.2条使用功能划分标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需提供经“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施工合同电子扫描件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备案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电子扫描件。(以上资料没有或不全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记载建筑面积的均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0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陆南 电 话:0523-89189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