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GJ2012-161#545454地块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GJ2012-161#545454地块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皋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GJ2012-161#545454地块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
2.2工程规模:如皋市GJ2012-161#545454地块项目监理,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设备,室内外配套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年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建筑面积约123800平方米。施工合同估算价为8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本次招标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物业装修、配合结算送审、工程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含桩基、主体、装饰装修、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亮化等),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疫管理、业主另行安排的其他管理事项,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贰年)。若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内,则不再增加监理费用;若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2.5合同估算价:约371.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3.7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外无在监项目且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在如皋市范围内不超过一项,同时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项目总监变更在监工程的按苏建管【2014】70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隐瞒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⑵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⑶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⑷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
⑸本次招标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2017年12月3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监理费190万元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2、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项目总监、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监理合同和竣工报告体现的项目总监、规模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即总监没有变更过。
3.9其它要求:
3.9.1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9.2 自 2020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10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精神。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其他
项目 | 监理阶段 | 监理阶段定义 | 监理人员构成要求 | 监理人数要求 | 监理时间 | 备注 |
如皋市GJ2012-161#545454地块监理 | 前期准备阶段 | 开工至地基完成 | 总监+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1名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 | 6人 | 2023年3月19日-2023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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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体施工阶段 | 基础完成至±00完成 | 总监+2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2名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 | 8人 | 2023年6月22日-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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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至结构封顶 | 总监+2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3名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 | 9人 | 2023年9月1日-2024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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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装饰阶段 | 结构封顶至外架拆除 | 总监+2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3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 | 9人 | 2024年6月25日-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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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精装修+景观施工阶段 | 毛坯验收至精装完成通过物业分户验收 | 总监+1名土建专监+2名精装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监理员+2名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 | 9人 | 2024年9月4日-2025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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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完成至交付开始 | 物业承接至交房 | 总监+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专监+资料+1精装专监+1名土建监理员+1名安全监理 | 7人 |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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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合理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0日09 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如皋市皋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邮 编:226500
联系人:任工
电 话:0513-88560035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