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项目工程
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2022)95号,项目业主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粮食控温专用一体式空调机组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专用空调设备的供货、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垂直运输、现场保管等)、安装(包括所有辅材)、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培训等全部内容)等全部内容。本工程造价约224万元。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如东原双甸镇砖瓦厂(双甸镇伯元村10组)。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 日历天内将专用空调安装调试完毕。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制造商进行投标申请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空调安装资质:制造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 证。如无空调安装资质,则必须与有此资质的空调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空调制造商)。
3.4.2代理商进行投标申请须具备的条件;
(1)代理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空调安装资质:代理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 证。如无空调安装资质,则必须与有此资质的空调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空调代理商)。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5设备要求
(1)建议品牌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建议品牌 |
1 | 粮食控温专用一体式空调机组 | 益康、春意、宝信、均达 |
2 | 压缩机 | 美国谷轮、日本大金、德国思科普 |
本项目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人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高于或等于建议品牌档次。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建议品牌及系列之列的,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同时提交拟投品牌设备在品牌档次、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建议品牌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权威部门出具的比对检测报告以证明其品牌档次、全面参数功能高于或等同于招标文件建议品牌的要求。招标人将根据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由相关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该品牌产品性能参数检测报告;②生产许可证;③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产品商标注册证明;④自荐报告(含专述所有技术参数、指标、等级、性能、品牌知名度等均不低于建议品牌的各项说明专篇);⑤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须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上述①②③项的复印件每页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国内全权销售公司公章代替原件(仅普通代理商盖章不予认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给出是否同意使用的意见。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拟投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则不列入本项目的建议品牌。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为非建议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招标人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相关法律规定。
3.7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2023年 2 月 15 日时分至2023年 3 月 9 日上午9时00分。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3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相关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4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9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6.2 开标说明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东和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11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杨小斌
电 话:13584629911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太阳鑫城大厦1幢
邮 编:226000
联系人:于冬燕
电 话:15862861502
电子邮箱:378275786@qq.com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其他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5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此项最后得分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 K取值范围为:0.95、0.96、0.97、0.98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确认。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4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5)分 | 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制冷量、风量及功率)和功能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的主要配置。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资料齐全、详细,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及安全性能的要求( 25 )分 | 1.核心部件蒸发器和冷凝器提供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小于120h盐雾检测报告的得5分。 |
2.主要部件进/出风口提供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小于120h盐雾检测报告的得4分。 |
3.主要部件连接螺栓、螺母和垫圈提供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小于120h盐雾检测报告的得4分。 |
4.电控箱有不小于120h盐雾检测报告的得4分。 |
5.进、出风口密封箱有不小于120h盐雾检测报告的得4分。 |
6.核心部件蒸发器和冷凝器提供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小于120h盐雾检测报告的得4分。 |
2.2.3(3) | 售后服务 (10)分 | 质保内容(3)分 | 投标产品厂家出具的质保为两年承诺的不得分,每增加1年,得1.5分,最高得3分,(提供制造商承诺证明原件扫描件,质保承诺低于两年的作废标处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 | 为保证售后维修服务的及时性,投标单位需承诺自接到招标人故障指令起,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的得2分,如承诺的响应到达时间超过4小时,则此项不得分。 |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5)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GB/T27922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三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得 1分;四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得 3分;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得 5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 |
2.2.3(4)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1.根据对投标人所投设备、零部件、材料的产品质量、技术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易维护等性能因素综合考虑;(1.4-2分) 2.根据投标人对各阶段工作安排及计划合理性,工作流程的逻辑关系清晰程度,对本项目工作进度的影响因素认识是否准确清晰,对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是否提出针对性的协调解决办法。对影响本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资源配置及工期进度计划是否合理;(1.4-2分) 3.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质量过程控制是否明确,对项目的质量控制关键点论述准确、全面程度,是否有确保项目质量和保证关键点的办法,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弱;(1.4-2分) 4.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的先进或特色技术等因素;(1.4-2分) 5.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实用性、可行性(1.4-2分) |
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7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
2.2.3(5) | 业绩 (5)分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①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类似粮食低温储藏空调安装实施成功案例的有一个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②200万元-300万元(含200万元)类似粮食低温储藏空调安装实施成功案例有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③100万元-200万元(含100万元)类似粮食低温储藏空调安装实施成功案例有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低于100万元不得分。 注:案例不得累计得分,以最高案例计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该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