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JBHX-KCSJ-QL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起自洪泽湖10号标,终于金宝航线淮安与宝应分界处的宝应湖退水闸,航道里程约79km,本段航道全线按Ⅲ级标准双线通航进行整治;改建桥梁6座(分别为东荡生产桥、金唐公路桥、左家渡生产桥、宝红桥、石港大桥、和G25长深高速公路三河航道及南水北调特大桥),均位于限制性航道段,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小于 60×7(m)。
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估算总金额约为35.17亿元,其中6座桥梁工程估算金额约为5.97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BHX-KCSJ-QL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范围内6座桥梁工程(分别为东荡生产桥、金唐公路桥、左家渡生产桥、宝红桥、石港大桥、和G25长深高速公路三河航道及南水北调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②征地拆迁工作单独成册,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征地拆迁现场调查,入户调查房屋拆迁,确保细致准确,通过航拍、实地走访等方式建立影像资料库,明确永久和临时征地性质、面积,基本确定房屋等拆迁数量,深入调查迁改(建)杆线、管线、缆线及改移道路、沟渠等工作量;对改建桥梁要制定“一桥一档”,提高桥梁拆迁方案精确性;相关外业调查资料齐全、准确,有关书面协议或文函完备;经发包人、地方政府、拆迁户最终确认后形成初步设计阶段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成果范围、内容、深度应满足合同条款要求;
③BIM技术工作:本项目需对金唐公路桥、石港大桥、G25长深高速公路三河航道及南水北调特大桥)3座桥梁开展BIM技术工作。a.初步设计阶段:投标人应采用BIM技术与GIS(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方案设计;b.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人应采用BIM技术,对项目桥梁部分进行施工图设计;c.BIM技术应用周期为设计、建设、管理和养护全寿命周期;d.依托本项目BIM技术工作进行制定BIM技术规范的研究工作;
④勘察(测量)工作: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所必需的勘测、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⑤整体设计服务:a.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文件报批等服务;b.协助施工、监理招标,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做好施工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修改和变更;c.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d.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要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e.全部设计阶段、施工期服务阶段均须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服务,如拟派的现场设计代表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增派或更换相应人员。f.做好与总体设计单位配合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①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其中用地红线图应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及时提交);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并具备报批条件;
③BIM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同步递交BIM全信息模型设计文件;
④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⑤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的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至少包括公路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A)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公路行业(至少包括公路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96号
联系人:胡东
电 话:0517-83996810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系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1716269190@qq.com.com
工作QQ: 1716269190(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其他
9.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9.2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JBHX-KCSJ-QL标段)、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JBHX-SJZX标段)的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9.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9.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2月3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9.7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