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地区:江苏 泰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2-11-22
项目业主
泰兴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泰兴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TX2019-1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0]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TX2019-1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北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244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2005190102-BD-004

TX2019-1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北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

幕墙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TX2019-1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北区1-1#办公楼、 1-2#楼及2#楼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其中:①1-1#办公楼:玻璃幕墙:1331.36m2,铝板幕墙:7749.6 m2,铝格栅:222.01m2,玻璃雨篷:207.67m2,真石漆:629.5m2,外墙涂料:327.6m2;②1-2#楼:玻璃幕墙:632.85m2,铝板幕墙:4577.58m2,铝格栅:132.38m2,玻璃雨篷:130.78m2,真石漆:5111.27m2,外墙涂料:1199.75m2;③2#楼:玻璃幕墙:1171.61m2,铝板幕墙:4267.63m2,铝格栅:523.48m2,玻璃雨篷:243.1m2,真石漆:1800.01m2,外墙涂料:251.42m2。)

2445.00

135天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预付合同价的10%(扣除暂列金额),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末在对承包人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后付当月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70%(其中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20%由建设单位打到农民工专用账户),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结算审计报告后,除留3%的质保金外按结算审核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建设方、跟踪审计方代表签字。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对应金额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 2020 11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021 11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2022 8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⑤□ 自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时间要求:2021 11 -2022 10 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2018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单项幕墙工程或单项合同造价≥190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

有效期自  2018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②公共建筑:这里公共建筑是指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3.2.13.2.2项中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商业与住宅混合体视为非公共建筑。

③当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面积指标不一致时,以载明的数值小的为准;当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金额指标不一致时,以载明的数值小的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3 日 00 分 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6 日 9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国庆西路4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宏杰

     电       话:15961002028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1601-1602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曹晓阳

     电       话:18952609575

文件正文PDF附件:
1(3212832005190102-BD-004)TX2019-1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北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正文.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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