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

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4-19
项目业主
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管网疏通、排查、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疏通、排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高新区境内F区域【永安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宁海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D区域【宁海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长江路以北】、I区域【通榆北路以东,日月路以南,迎宾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北】、C区域【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永安路以西,长江路以北】、E区域【如海河以东,长江路以南,永安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

2.2 工程规模:海安市高新区境内D区、F区、I区、C区、E区域小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民社区、背街里巷、“小散乱”等内部排水设施清淤、疏通以及庭院水、阳台水排查等。其中:一标段实施F区黄海中路以北区域、D区中的D1、D2、D3区域,若工程量有富余则实施F区黄海中路以南区域以及C区域、E区域、G区域;二标段实施D区中的D4、D5、D6、D7及I区域,若工程量有富余则实施E区域。(备注:2021年海安市住建局已实施“333”整治区域不再重复实施)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海安市高新区境内D区、F区、I区、C区、E区、G区域小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民社区、背街里巷、“小散乱”等内部排水设施清淤、疏通、检测,施工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甲方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费率为 3.0%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其它要求:1)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投标人承诺书。(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  04  18 日到2022  04  29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04  29  09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 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8 万元整;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高新区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郑静                                      联系人:丁朋惠  常继文

 话:0513-88783920                               话:0513-81819577(中心窗口)、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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