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绥阳高级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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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牡丹江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2-22
项目业主
东宁市绥阳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
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东宁市绥阳高级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东宁市绥阳高级中学院内

2.3工程性质:新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食宿楼一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最高投标限价: 总投资1458万元,其中:

工程费最高投标控制价:1130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控制价:22.5万元

地质勘察费最高投标控制价:5.5万元

预备费(不可竞争)最高投标控制价:15万元

设备采购费最高投标控制价(不可竞争):285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0  30  日。施工总工期  223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标准: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8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地质勘察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 (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应包含家具制造或销售和厨具批发类似经营范围)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地质勘察、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19年12月~2022年12月)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本工程建安费的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时间以获取中标通知书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注册证书。近三年(2019年12月~2022年12月)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的不低于本工程设计费的建筑工程相关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2年11~20231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注: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其以上执业资质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1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地质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地质勘察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1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1)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2) 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要求至少4人(含4人),提供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包括: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3.5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附近3年(指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独立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

3.6业绩:

1)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要求承担过至少有一项造价不低于11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不限。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不良行为等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9.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9.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质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9.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9.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2230900 分至 2023年3209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16  09 时 0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 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316 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453-3683016

人:东宁市绥阳高级中学 

   址:东宁市

   编:157299

人:赵先生

   话:132745777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编:157000

人:崔先生

   话:15704530999/0453-3984999

电子邮件:hljzczb@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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