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市正余镇河岸村正河型合作农场小麦机收作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正余镇河岸村新型合作农场小麦机收作业服务项目(河岸村13、17、18、20、22、23、24、1、5、7组)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1.规模:小麦机收面积约309.24亩。
2.工作内容:采用收割机收割小麦并运至指定地点等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
3.服务效率及期限:机收效率每天每台不得少于30亩,服务时间为小麦成熟时。
4.质量:收获总损失率≤2.0%、籽粒破损率≤2.0%、含杂率≤2.5%,无明显漏收、漏割。割茬高度应一致,不超过15cm,留高茬还田最高不超过25cm。机械作业后无油料泄漏造成的粮食和土地污染。为提高下茬作物的播种出苗质量,要求小麦联合收割机带有秸秆粉碎及抛洒装置,确保秸秆均匀分布地表。
5.机械及人员要求:必须投入至少两台收割机同时作业,收割机必须机械性能好,适应稻麦收割作业要求类型,全喂入式、半喂入式同时收割机经过年检,办理过保险;收割机操作手必须持有对应机型的收割机有效驾驶证,身体健康。
注:中标供应商在作业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机械及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方可进行作业。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机械作业。);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 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无
四、标书发售地点: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详见附件)。
五、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人民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现金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市正余镇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
注: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正式搬迁至海门市正余镇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大楼(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可通过地图导航搜索海门市正余镇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路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提前15分钟到达开标地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才可进入开标室,一份投标材料仅限一人进入。所有进入交易现场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好口罩、搞好手部卫生消毒,保障个人及他人生命安全。由于交通管控因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先生 1395141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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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