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7-08-22
项目业主
国内交易中心
远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何家湾村、百井村精准扶贫统筹整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远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何家湾村、百井村精准扶贫统筹整合项目,已由远政函【2017】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为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受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工程施工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 本工程建设区位于远安县茅坪场镇何家湾村和洋坪镇百井村。何家湾村一标段的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香菇基地灌排沟渠960米,铺设灌溉管道1800米,安装过路涵管35米;新建香菇基地停车场2处6000平方米,香菇生产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锯木加工场地1处1643平方米,钢构大棚1218平方米,净化接种车间400平方米;新建香菇基地沥青道路2条共2260米。百井村二标段的建设内容为:新开垦茶园250亩,茶苗种植438亩(含新开垦茶园)。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一标段为120 日历天、二标段为120日历天。
1.3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合格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则》(GB/T30600-2014)合格标准、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1.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
③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④、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证明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⑤、且投标人必须是宜昌市建设网“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备案的企业,投标人下载证明材料,作附件,可查询。
2.2、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2.3、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证书上的专业为水利水电、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2017年3月至5月社保缴费记录原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复印件)。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4、其他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9月15日之间均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承担本项目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应提供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合法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记录(提供证书原件和2017年3月至5月社保缴费记录原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复印件),其中安全员的配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2.5、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因办证、遗失、年检原因而无法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理由属实的有效证明原件。
2.7 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本次远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何家湾村、百井村精准扶贫统筹整合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为本工程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a.#/yaSite/)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 年8月22 日至2017年8月30日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3.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一标段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二标段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 15日09 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7年 9月15日 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ya.#/yaSite/)进行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 8月 22 日至2017年8 月 30日。
招 标 人: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志雄 联 系 人: 尚君来
联系电话:13872495600 联系电话: 0717—3811890
2017年 8 月 22 日
施工招标公告
远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何家湾村、百井村精准扶贫统筹整合项目,已由远政函【2017】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为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受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工程施工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 本工程建设区位于远安县茅坪场镇何家湾村和洋坪镇百井村。何家湾村一标段的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香菇基地灌排沟渠960米,铺设灌溉管道1800米,安装过路涵管35米;新建香菇基地停车场2处6000平方米,香菇生产管理用房300平方米,锯木加工场地1处1643平方米,钢构大棚1218平方米,净化接种车间400平方米;新建香菇基地沥青道路2条共2260米。百井村二标段的建设内容为:新开垦茶园250亩,茶苗种植438亩(含新开垦茶园)。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一标段为120 日历天、二标段为120日历天。
1.3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合格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则》(GB/T30600-2014)合格标准、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1.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
③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④、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证明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⑤、且投标人必须是宜昌市建设网“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备案的企业,投标人下载证明材料,作附件,可查询。
2.2、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2.3、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证书上的专业为水利水电、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2017年3月至5月社保缴费记录原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复印件)。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4、其他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9月15日之间均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承担本项目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应提供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合法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记录(提供证书原件和2017年3月至5月社保缴费记录原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复印件),其中安全员的配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2.5、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因办证、遗失、年检原因而无法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理由属实的有效证明原件。
2.7 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本次远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何家湾村、百井村精准扶贫统筹整合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为本工程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a.#/yaSite/)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 年8月22 日至2017年8月30日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3.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一标段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二标段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 15日09 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7年 9月15日 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ya.#/yaSite/)进行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 8月 22 日至2017年8 月 30日。
招 标 人: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志雄 联 系 人: 尚君来
联系电话:13872495600 联系电话: 0717—3811890
2017年 8 月 22 日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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